2018年9月,我所接受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企业下属单位委托,由姚虎明、张建、邓璞、岳冬雪律师组成律师团队,为山东鲁坤乡村振兴基金管理有限企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出具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之后,基金业协会提出了一次反馈,本所律师协助企业对从业人员等事项进行相关规范和完善,并提交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2018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山东鲁坤乡村振兴基金管理有限企业成功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予以公示。
至此,我所已成功办理2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业务,并为包括北京、上海、深圳、济南、青岛等地共30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私募基金法律服务。